8月18日,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方案评估论证会在我市召开。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规划部副总工程师黄晓莉,自治区能源开发局电力处副处长杨静,通辽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常城,发改委主任刘兰英及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行业专家出席会议,我市领导张华、战青林、郭天宝及科尔沁区、扎鲁特旗和开鲁县相关领导应邀列席会议。
与会领导和专家先后到我市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展厅、锦联铝材30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联晟轻合金铝板带箔项目、蒙东能源2×35万电厂、蒙东能源30万风电厂、霍煤鸿骏铝电扎哈淖尔分公司铝合金项目、霍林河循环经济电力监控指挥中心等地进行考察。
当日下午,召开了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方案评估论证会,常城详细介绍了通辽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矿产资源等情况。华北电力设计院代表讲解了《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随后,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相关部门领导及与会专家分别围绕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晓莉指出,霍林郭勒市要借助资源优势,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促进企业间互联互供,打造电力成本洼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杨静指出,企业需在循环经济模式中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现有法律法规,政府应积极协调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使双方实现互利共赢。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循环经济模式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通辽市发改委主任刘兰英指出,通辽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认真研究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尽快完成通辽北部循环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 信息来源:霍政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