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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06:25来源:成都商报
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前高管李永先以两个儿子名义,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回答“购买房子所需巨款与其收入不符”的质疑时称:“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是通辽市地方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一位领导表示,李永先在该集团里做的最高职务是总法律顾问,也当过其参股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2013年就退休了。集团公司于23日发现了媒体报道内容,现在已经报告给纪检部门。
李永先说,关于“花1280万元购买41套房子”,不是“购买”而是“顶账”。2009年起,他和亲朋好友多人放贷给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800万元。由于无力偿还债务,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用41套房子顶账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280万元。
然而,天蒙公司与他签过顶账合同后,却将房子偷偷卖了。李永先最终告上法庭,经过二审,李永先胜诉。
“也许是因为我的告状得罪了人,所以别人也把我告了。”李永先说。
记者核实发现,李永先确实有这样一起纠纷,目前拍卖仍在进行中,他至今还没有拿回拍卖所得。
关于家属经商的举报内容,李永先说,自己家族中的确有多名亲戚在经商,现在有9家实体,多年前形势好的时候是11家。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宝峰认为,李永先的案例引发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要通过调查,向公众公布真相。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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