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市消防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份子冒充消防部门寄来信函,称消防部门委托北京盛世金文华交流中心已于2013年09月27日将培训资料及发票邮寄到贵单位,共计3(套),合款(11040)元,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务必办理汇款手续,将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同时,信函内附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辽消防支队接到举报后明确告知:“这个汇款通知不是通辽消防支队发出的,千万不要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通辽市消防支队在此发表申明:“内蒙古通辽市消防支队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过消防﹑防火等资料费用,也未曾委托过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消防﹑防火等资料费用。若有单位接到类似的汇款、收费等单据,请及时和当地消防部门核实举报或直接到公安部门报警”。 通辽市消防支队提醒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目前社会上各类以消防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望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收到类似通知或者信函,不要贸然汇款。遇到此类事件,可直接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确认事件真伪,谨防上当受骗。(辛亚南 王超)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13-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