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善民生,稳定经济的重要举措,棚户区改造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去年棚改经验基础上又添举措: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在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制定上根据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补偿政策,征收标准均高于通辽市制定的征收补偿标准,同时还制定了相应奖励政策,最高可获得20余平方米的奖励,通过政策让利于民,有效推动房屋征收工作稳步进行。二是房屋征收工作任务采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包联到户的方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房屋征收工作采取公开操作、阳光征收方式,让住户参与全过程(包括房屋评估的选择),引导各片区住户成立搬迁安置委员会,发动群众宣讲政策,让群众做群众工作。
为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最大程度让利于民,我市对棚户区回迁房制定了较低的定价:六十栋棚户区回迁房的平均定价为1843.2元/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536元/平方米,开发企业的利润、管理费、财务费用等307.2元/平方米),与相邻的高路小区2800元左右的平均房价相比价格低近一千元;兴发棚户区回迁房的平均定价为2500元(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180元/平方米,开发企业的利润、管理费、财务费用等320元/平方米),目前周边尚无已定价的商品房可比较,但其房价也远低于我市商品房平均价格。 我市棚改回迁房建设采取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模式,并坚持“四条底线”不放松,即:绿化率不低于35%,大寒日照不少于2 小时,容积率不高于1.6,建筑密度不超过30%。同时,充分考虑幼儿园、学校、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健身场地、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为群众打造功能完善的休闲活动场所和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截至目前,六十栋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53栋,其中3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50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兴发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26栋,其中6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20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年底前我市将有70栋(六十栋50栋、兴发社区20栋)、3400套(六十栋2700套、兴发社区700套)棚改回迁房建成并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