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 08:38 来源:通辽日报 2014年7月至8月间,霍林郭勒市各企事业单位连续发生数起办公室内个人财物被盗案,涉案总价值5万余元,因涉案财物金额较大,且犯罪嫌疑人都选择在白天上班时间作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尽快破获此案,消除社会危害,维护法律尊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专案组民警首先对案发现场周边环境及重点可疑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搜集了相关视频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案件有利的线索,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此案。通过对视频监控录像反复观看,民警发现这些发生在霍林郭勒市各企事业单位的盗窃案为同一人作案,嫌疑人为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经过大量调查走访以及调查取证后,成功还原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014年9月5日,专案组民警在吉林省洮南市将准备再次到霍林郭勒市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了2014年7月14日至9月2日间,在霍林郭勒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地各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内实施盗窃15起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近来,在一些机关、公司的办公室丢失财物的情况越来越多。一方面是犯罪分子采用撬门入室的手段进入办公室,盗窃财物。另一方面,白天工作日时间内,盗窃分子往往扮成到机关公司办事或上门推销的身份,趁办公室无人的时机,席卷工作人员的皮包或财物。以此种方式行窃,风险小,最容易得逞。因此,在做好机关、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办公室内也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过夜,办公室工作人员务必做好防范,杜绝人去财留现象,以免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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