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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自治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文件,市卫生监督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2014年霍林郭勒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市CDC做好布点、并结合督导工作,深入各单位指导,使我市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全面开展。对纳入国家饮用水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查,农村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卫生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工作。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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