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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动态] 非法集资近2000万 李某某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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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5 18: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2-12 09:47:51      来源: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作者:刘 惠      责任编辑:丛龙慧
    记者昨日从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以经营加油站为名,非法集资近2000万元。2月5日,李某某被批准逮捕。
   2014年8月,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奈曼旗人民法院移送的李某某涉嫌近800万元集资诈骗案件的函,并随案移交了受害人的案卷资料。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人员复杂,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专案组兵分两组,克服重重困难,一组详细调查了解李某某在本地的活动情况和50多名受害人情况;另一组多次前往通辽、北京、呼和浩特等地开展外围调查,核查李某某的资金去向。

经过专案组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形成案件卷宗17卷2400余页案卷材料,查实了李某某自2009年至2014年年初,以经营加油站为幌子,以2分至8分不等的利息为诱饵,多次向50多人非法集资近2000万元的犯罪事实。今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归案。此案是奈曼旗公安局1947年成立以来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涉及人员最多的一起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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