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霍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履行民政局为民服务工作宗旨,采取五项举措“惠民生”:
一是2013年再次对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月补助水平进行调整,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2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人.月,由原来的420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补助水平提高40元,即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12年的340元提高到380元。 二是及时做好老龄补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共为2094名老年人发放老龄补贴198万元。自3月份开始对70周岁以上享受老年补贴人员进行每年一度的活体指纹验证工作,完备指纹信息库。 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市现有社会团体16家,由行政事业单位发起的社会团体共10家,注册资金共计38.2万元。民间发起的社会团体共6家,注册资金共计7.2万元。民办非企业23家,注册资金共计662万元。
四是积极落实殡葬补贴制度,提升火化率,认真贯彻落实《霍林郭勒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暂行办法》,截止7月底,为126人发放殡葬补贴7.8万元。 五是积极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贯彻落实拥军优属优待政策,为2010年和2011年入伍的现役军人发放201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9.7万元,为在部队荣立二、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的人员发放奖励金1.3万元。(民政局 边俊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