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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国考明起报名计划招2.7万人 税务系统人数占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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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0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2:08 来源:新京报2016-10-14 (原标题:国考明起报名招2.7万人)




新京报讯 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2017年国考公告,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招录,共计15589个职位,计划招录27061人。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8时至24日18时。此次国考扩大对基层人员的招录比例,定向招录4类基层服务人员,其中重点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录4类基层服务人员

2017年国考招录最大的变化是扩大了基层服务人员的招录比例。公告明确,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拿出了15%左右的计划定向招录基层服务人员,这比去年提高了5%。

公告明确,定向招录的基层服务人员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扩招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的是群众,事务繁多、矛盾复杂,最能磨砺人的意志,最能锻炼人的能力。”中公教育专门研究国考的专家卢静斐认为,国考给予基层服务人员,尤其是大学生村官更多的机会,这也是为了鼓励大学生毕业先投身基层,积累经验,为国家更好地做贡献。

税务系统招录人数占六成


除定向招录基层服务人员外,此次国考绝大多数招录计划都投放在县(区)级以下,满足基层用人需求。此次,中央机关招录1537人,省(含副省)级机关招录912人;两者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到10%。而县(区)级及以下计划招录21268人,占总人数的79%。

作为历年招录大户的税务系统,此次招录职位9455个,17476人,占总招录职位的60.65%,招录人数的64.58%。

此外,本次国考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

■ 提示

●报名(10月15日8时至24日18时)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提交报考申请。只能选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10月15日至26日)

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报名序号(10月28日8:00后)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确认(11月2日9时至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打印准考证(11月21日10时至27日12时)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

2017年1月中旬可查笔试成绩。

焦点1

艰苦边远地区考录门槛降低

此次国考官方明确“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公告提出,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2016国考为例,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15个省区市,县(区)级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两项分数线均比其他地区的分数线低了5分。

同时,中央机关直属机构还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以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焦点2

建档贫困家庭可减免考务费

国考一直对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实行考务费减免政策。与往年不同,此次国考必须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才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焦点3

报考者串通作弊将永不录用

相关负责人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的各类涉考犯罪行为。

同时,按照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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