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在整治“奢靡之风”工作中,前移监督关口,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分级法,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职行为的监管。工作中,将上年度各级财政拨款单位资金使用规模作为基数,对全市科级单位进行分级,增加69个科级以下财务独立机构,将审计对象由市直属部门负责人向市管财务独立机构负责人延伸,扩大监管范围。结合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涉及的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使用任务,综合分析经济决策权重、资金分配权重、社会关注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对评级条件发生变动的4个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并根据临时性重点项目和增加临时性专项资金,调整其级别,做好跟踪审计,及时、高效监督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行为。依据级别高低确定审计次数和频率,每年对33%的一级单位实施任中必审,对20%的二级单位实施任中必审,对三级单位实施任中抽审、离任必审,每年抽审1-2个单位开展任中审计。将公款消费、超标配备交通工具、超标准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作为审计重点,实施离任审计24例,任中审计16例,有效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本消息来自 中国 霍林郭勒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