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08:41 来源:通辽日报
本报讯近日,奈曼旗法院审理了一起因qq交友不慎而引发的被缓刑人员强奸案。 2014年2月初,王晴通过qq查找遇到了刘全。2月18日,刘全谎称在奈曼旗大镇包工程,让王晴与其一起来到大镇,并让其假装做他的女友。王晴信以为真,便与刘全来到大镇某旅店入住。2月19日,刘全在旅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王晴发生性关系。事后王晴报案,刘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刘全对其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奈曼法院同时发现,刘全曾于今年1月8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全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时宣告撤销对刘全的缓刑,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郑学刚郭振宇) 编辑警言 qq聊天见网友, 谁料招来一狼友。 网友参差且虚拟, 明辨真假细探究。 奉劝网海沉浮女, 谨慎识人莫迂谬!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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