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2-09 李静姝2015-01-09 18:26:58 政府回音2015-02-09 17:13:44 市民你好,现对你所提出的两个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人才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必须实行“凡进必考”的用人制度,所以现在没有转正的说法和做法。另外,从2013年年底我们统一解聘了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从2014年开始根据教育实际需要,实行一年一聘,所以不存在长期聘任的代课教师。 2.代课教师工资已经在各校(300—800元)和财政统一聘任代课教师1300元/月的基础上,2014年代课教师工资统一提高到2000元/月,并为每位代课教师上“五险“,工资和保险费由市政府拨付。街道和公安系统临时用工工资是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的,教育部门临时用工没有此类规定。 3.学校招录代课教师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的同时,也为青年教师提供了学习和提高的平台,希望你们更要看重得知不易的锻炼机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便在今后教师招录时一拔头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