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内蒙古3月17日电(通讯员李冰冰 夏晓倩)因琐事发生口角,精神病人故意杀害自己的亲弟弟,致其当场死亡。近日,经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史某予以强制医疗。
2014年8月28日下午15时,家住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街道霍林河社区查格达小北沟村的史某,在自家院内与亲弟弟因琐事发生口角,史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其弟弟腹部捅了一刀,致其弟弟受伤倒地,经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诊断被害人史某当场死亡。后经法医尸体解剖检验鉴定被害人史某系被锐器刺伤腹部下腔静脉致大出血死亡。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史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重点对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和对史某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和核实,认为涉案精神病人史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史某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