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国家多部委出台政策调节煤炭产业供需结构 今年前五个月国内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企亏损面达70%-80%,全行业遭遇“寒冬”。 有关专家指出,造成目前煤价持续下跌、煤企大面积亏损的罪魁祸首是产能过剩。为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近期国家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手救市,呼吁限产减产、严禁超能力开采及淘汰落后产能。5月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其中,《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提出,煤矿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的生产能力,月度产量不得超过月度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1/12。企业集团公司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全国计划淘汰煤矿数量1254个,淘汰落后产能7779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数量1052个,共计产能6391万吨;改造升级煤矿数量202个,共计产能1388万吨。 【经济动态】 ▲ 自治区出台3项措施稳定煤价 今年以来一些新增因素进一步推动了煤价下跌。2月份铁路运价每吨公里上涨了1分,基本由煤炭企业承担,全区外销煤炭铁路运费由此每吨新增8元左右。与此同时,国家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度2分,增强了煤价继续下跌的预期。而东部地区煤价下跌的主要原因,是东北三省发电量下降幅度较大所致,3月份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发电量分别下降7.3%、4.6%和1%。针对当前的煤炭市场,我区将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稳定煤价:一是巩固东部区煤炭销售协商机制成果,创新调控办法,努力维护煤炭市场稳定运行。二是推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协调晋陕蒙坚决贯彻国家控产稳价措施,共同稳定市场,稳定煤价。三是加快推动煤炭企业与用煤企业重组,构筑煤电化总体平衡、相互协调、相互稳定的大格局和整体竞争优势。 【热点要闻】 ▲自治区将组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为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自治区决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准备分批分期发行。此次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债券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超过30家。申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且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最新政策】 ▲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 日前,自治区新修订的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已顺利实施,全区所有建筑企业从今年起均按此标准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筑法》所确定的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施从业资格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让企业适应、过渡到新标准是今年全区建筑市场一项重点,各盟市将从整体上调控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创新,分期分批完成推进新资质标准顺利实施。 【最新政策】 ▲我区将依靠产业培植后续财源 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传出消息: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区正在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和支柱产业多元化加强财源建设。围绕“三化”培植财源、加强财源建设的具体内容有:财政资金着力支持生产有能力、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经营有效益、对财政增收有贡献的重点企业,着力支持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和提质增效;财政资金着力支持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培植后续财源,促进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同步增长;搭建财政、银行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和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再取消和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最新政策】 ▲我区被列入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云南、宁夏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这是继去年上海、广东、吉林、湖北、青海、海南、贵州7个试点省市后的第二批试点。会议要求试点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制度创新。 【最新政策】 ▲我区养老机构水暖电气优惠定价 为支持内蒙古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进一步明确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均按照居民类价格标准执行。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用热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用水、用气分别按照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水价和气价平均水平执行。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最新政策】 ▲我区社会救助对象要接受金融资产信息查询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避免因隐瞒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而获得社会救助现象的发生,自治区目前转发《民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建立社会救助家庭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查询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时,须经社会救助家庭所有社会成员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查询对比后,向民政部门反馈与申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对应的账户类型、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余额,以及截止时点拥有有效的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账号、理财产品价值等数据项。查询应坚持专人查询、手续完备、程序严密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保密有关规定安全实施。同时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拒绝或无故拖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有关地方银监局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和泄漏共享信息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新政策】 ▲通辽市出台《2015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通辽市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围绕自治区党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以及通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重点改革事项和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并下发了《通辽市2015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实施方案》,共包括4个方面、21大项、32小项改革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