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 15:55:22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作者:丁娇洋责任编辑:杨苏雯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关系千家万户。连日来,有多位企退人员致电本报咨询:“听说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又要上调,具体调整标准是多少?”
昨日,记者从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决定调整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起执行。通辽市13万名符合规定企退人员享受调整政策。
记者采访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分为5项内容。包括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职人员调整标准分为4项内容,包括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4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记者获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记者 丁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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