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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动态] 通辽发生首例“毒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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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0: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6-05 16:17:50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作者:张铁牛 陈丽责任编辑:梁晶晶记者6月4日从通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6月3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时某某驾驶一辆(前车牌为蒙GFF6**,后车牌为蒙GD5***)小型普通轿车沿东清线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奈曼旗第二殡仪馆门西,与从殡仪馆院内刘某某驾驶向外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相撞后,刘某某当场死亡。现场群众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将时某某查获,后对时某某进行了现场尿液检测,尿检结果呈冰毒阳性,时某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在2015年6月1日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现时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据通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陈警官介绍,这是通辽市发生首例“毒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的陈警官提醒市民:毒品对神经麻痹带来的致瘾、致幻效果会给吸毒者带来一时间的放松,但同时对体力和免疫力以及中枢神经也会带来强烈损伤。在实际驾驶中,毒品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在各地也时有发生。研究表明,酒后驾车司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因此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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